中共龙安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29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城管局进行了巡察。11月11日,区委巡察组向龙安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上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织领导作用虚化,党的建设缺失”问题整改仍不到位。
一是仍存在“三会一课”签到不规范,会议记录简单。如2023年12月19日城管局召开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未记录应到、实到人数,该支部14名党员,仅有2人签到。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5年“三会一课”学习计划,规范签到管理。按照区直工委发放的统一标准的工作纪实本,涵盖“三会一课”会议主题、时间、地点、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员及原因等详细信息;二是严格签到流程,要求党员本人签到,杜绝代签行为;三是组织委员负责签到,并在每次会议结束后及时核对签到信息,对于缺席人员及时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仍存在党课内容单一。内容多为传达上级精神,没有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相结合。如2023年11月21日党课只记录上级的重大部署。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党课内容来源,增加党史故事,从不同时期挖掘鲜为人知但意义重大的事迹;融入最新的党建理论研究成果,使党课与时俱进。二是结合实际工作,根据本单位业务,阐述党建如何引领和促进工作。同时,结合重大节日、重要事件开展主题党课,增强党课的时效性和吸引力。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一是仍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不到位情况。如2021年、2022年没有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没有部署相关工作。二是仍存在“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2022年度、2023年度“一把手”未向市城市管理局下派干部和分管副职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书》,分管副职未向股室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书》现象。三是仍存在廉政谈话不严肃。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廉政谈话内容过于简单,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于2025年1月7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二是按照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结合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明确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并逐级签订《龙安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层级和廉洁自律要求,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严格按照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结合岗位职责与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政谈话,谈话内容全面覆盖工作职责,帮助谈话对象更好地履行廉洁自律职责。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三)“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仍不到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度不够,多以提醒或意见建议代替批评意见,距离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效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党内纪律要求,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增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消除思想顾虑:2025年2月27日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其他党员树立榜样。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到位,距离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有差距。一是班子成员党课讲稿存在泛泛而谈,联系工作实际不够紧密,只讲上级部署,以政治理论指导实际工作不足。二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开展调研研究分析问题少,在推进工作方面发挥作用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实践导向,要求班子成员在准备党课讲稿前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实际工作中的痛点和难点,将这些内容融入讲稿,增强与工作实际的联系。巡察整改工作以来按照整改措施开展两次专题党课;二是强化调研深度,确定明确的调研课题,每个课题都围绕工作推进中的关键问题展开,巡察整改工作以来按照整改措施开展《关于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调查》、《关于建设智慧城市的调查》两次调研活动。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扎实。学习深度不够,缺乏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未联系实际学习,没有自学调研报告,未按要求开展学习。如2022年全年有12次中心组学习未开展自学。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联系实际,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学习,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确定学习内容。二是组织开展研讨,每次学习确定2-3名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进行重点发言,三是强化自学管理,明确自学内容和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一是分析研判制度落实不严格。缺少2021年以来,防范化解报告台账;缺少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文件。二是阵地管理有短板。缺少2021年、2022年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流程开展风险隐患分析研判、排查,规范撰写风险隐患分析研判(排查)报告、制定防范化解台账、完成风险隐患化解成效报告,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如全国两会期间,本单位围绕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紧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针对问题防范化解,并严格按照要求撰写排查报告、防范化解台账和化解成效报告;查阅本单位近年来意识形态工作各项工作制度文件,按照乡镇(街道)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区职能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的工作要求,完成更新《龙安区城市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制度》,同时更新《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制度、预案,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关于“缺少2021年、2022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记录”问题,本单位已逐步完善和整改。2024年度局党组6月份和11月份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新闻舆论、民族宗教等重要论述和区委宣传部下发《龙安区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文件,局“一把手”听取分管领导汇报上阶段意识形态工作,带头开展集体研究、讨论,并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2025年持续保持该机制,确保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地。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小区飞线充电治理不彻底。经抽查5个住宅小区发现,2个小区飞线充电问题突出。如太行小区、铁路家属院内存在居民群众私拉乱扯飞线为电动车充电现象,有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指导属地乡办开展排查整改。针对反馈提出的问题,督促属地乡办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建立台账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属地乡办,联合社区、物业等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形成合力,共同监督维护小区内用电安全,禁止私拉乱扯飞线行为。三是要求属地乡办加强日常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无小事,提高安全用电宣传。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五)指导基层乡(镇)、街道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不到位。部分乡(镇)、办事处未派驻中队,仅安排一名中队长指导各城区外围街道办事处开展相关工作,但实际负责此项工作人员日常仍在区城管局工作,发挥全面辅助指导各办事处开展相关业务作用不强。如田村办事处、彰武办事处,指导工作做的还不够密切。
整改情况:按照“目标明确、业务对口、专项指导、提升技能”的原则,“师傅团队”对“徒弟团队”建立三带三传工作方式。“三带”即师傅从理论学习、业务能力、作风建设三个方面帮带徒弟,注重在政治思想和工作能力上“带”,增强基层综合执法人员“想干事”的思想觉悟、锻造“能干事”的硬核本领、涵养“敢干事、干成事”的综合素质,“三传”即师傅针对赋权事项的具体运用,办案技巧、文书制作、三个方面传授经验,帮助基层综合执法人员掌握执法实务、提升执法技巧,破解基层综合执法人员业务不熟、经验不足、方法欠缺等问题。对全区赋权乡镇法律培训5次,案件办理全过程指导10余次;真正帮助赋权乡镇(街道)实现综合执法队伍能力提升。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小广告清理不及时。个别道路两侧“牛皮癣”小广告乱张贴,影响市容环境,未做到及时清理,影响城市形象。如太行小区门口发现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辖区市容中队与社区沟通,联合治理,如发现小广告张贴及时清理,太行小区门口的小广告乱张贴现象已立即整改到位。共清理橱窗广告20余处、墙体喷绘小广告10余处、同时清理整治散发小卡片等现象。二是督导聘用的小广告保洁公司对出现的各种非法“小广告”加强排查及时清理。三是利用“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对城区内的非法“小广告”进行收集、取证,及时向责任单位派遣案件,确保问题得到彻底处置,对情节严重的非法“小广告”取证建立台账,向安阳市智慧城市运行中心上报,实施“追呼”。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园林绿化管护不到位。烟厂路北段两侧绿化带绿化树木修剪不及时、花坛杂草丛生,距离园林绿化整体清洁卫生、靓丽美观效果存在较大差距。
整改情况:经核实该路段不属于龙安区负责范围,已告知市园林道路管理站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已通知到责任单位管护。
(八)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职权交接不顺畅,城市管理问题未及时解决。2023年度“12345”市长热线交办的东风乡辖区群众反映夜间工地施工扰民、占道经营等问题未及时解决。实际了解区城管局已向乡(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队赋权乡(镇)城市管理方面32项行政执法权,但实际工作中存在职权交接不顺畅,区城管局督导、指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到位,导致城市管理问题解决有滞后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施工,禁止在午休和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如有特殊工艺要求需连续施工的,必须提前向环保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在施工现场及周边社区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告知居民施工时间、内容和投诉渠道。安排执法人员不定期对施工工地进行巡查,对违规施工的单位执法人员先耐心普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施工负责人及时整改。对于屡教不改的工地,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噪音扰民行为。二是按照三带三传工作方式帮助基层综合执法人员掌握执法实务、提升执法技巧,破解基层综合执法人员业务不熟、经验不足、方法欠缺等问题。对全区赋权乡镇法律培训5次,案件办理全过程指导10余次;真正帮助赋权乡镇(街道)实现综合执法队伍能力提升。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九)发文管理不规范,公章使用管理不严谨。
一是发文不认真、不严谨,存在断档空号、日期错误等问题。如2023年111号空号,2023年165号文件落款日期为2022年6月5日。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发文专管人员。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发文工作,管理发文编号及存档工作;二是规范发文程序。按照红头文件审批、登记编号、文件存档程序严格执行,首先由拟文部门负责人填写《龙安区城市管理局红头文件审批表》,填写发文相关内容并经拟文部门主管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发文专管人登记、审核无误后印发并存档,规范发文管理;三是举一反三。对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将近几年发文文号进行梳理,对发现的问题查明原因加以整改,杜绝今后再出现类似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公章使用审核不严谨,近三年公章使用登记过于简单,无领导审批。如2021年—2023年公章使用登记表均无领导审批,且存在不填写使用公章类型和报签人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公章使用登记。每次使用公章时,必须填写详细的用印申请单,并妥善保管相关记录,以便日后查询和审计;二是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所有需要使用公章的文件或合同,必须经过领导同意,确保文件或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三是严格公章保管。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公章的保管和使用,确保公章使用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公务派车单填写不规范。存在用车不填写派车单和填写不规范情况。如2022年10月9日派车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出车事由、行车路线均未填写。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公务用车制度学习,强化遵章守纪意识。组织传达学习《龙安区城市管理局车辆管理制度》,提高大家的规范用车意识,严格执行用车制度。二是专人管理,规范派车单。按照统一格式印制派车单,办公室监督各用车人严格规范填写派车单信息,做到登记信息详实、有据可查。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一)保密工作落实不到位,无保密管理制度,涉密和重要岗位存在管理盲点。
一是未制定保密工作制度。2021—2022年无制定保密制度。
整改情况:已按照保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二是区城管局领导班子未将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列入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报告内容。
整改情况:已将保密工作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写入2024年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一)服务群众有差距。
一是存在城市道路两侧停车难现象,城市车辆静态管理精细化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摆放物品侵占机动车停车位和僵尸车长期占用机动车车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次干道和支路周边的停车资源进行全面排查,合理规划和增设停车位,做到应划尽划车位共计1757个;二是增加停车场建设,方便群众停车便捷,已建成且投入使用红安嘉园停车场及钢二路停车场两个停车场,在建御翠园及盛世嘉园两个停车场;三是通过社区公告栏、社交媒体、交通广播、发放宣传页等渠道广泛宣传机动车规范停放的重要性和违规停放的后果,提高市民的文明停车意识;四是通过社区公告栏、社交媒体、交通广播、发放宣传页等渠道广泛宣传机动车规范停放的重要性和违规停放的后果,提高市民的文明停车意识。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二是城中村公厕卫生管理不到位现象,存在城中村公共卫生间卫生较差,通风不良,清扫不及时不彻底,水龙头、冲水阀等设备损坏。如文明大道西八里村段南侧公厕日常上锁未向群众开放。
整改情况:一是文明大道西八里村段南侧公厕位于钢三路与文明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属于众森樾龙府小区的配套设施。公厕距离居民区较近,该公厕后窗户在居民区院内,开放使用时公厕化粪池异味较大,容易造成投诉上访案件。同时在距离该公厕200米处(钢二路与文明大道东南角)有一座公厕正常使用中,为节约财政经费,减少人力资源,故两座公厕开放使用一座。二是加强对辖区乡办公厕管理和督导考核力度,监督服务公司对公厕设施设备及时维修维护,保证了公厕完好使用,整改提升卫生质量,更好服务居民。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是住宅小区垃圾设施管护不到位太行小区内垃圾箱破损严重、垃圾桶周边堆放垃圾未及时清理,垃圾外溢,群众满意度不高。
整改情况:太行小区内垃圾箱破损等问题已整改完成,共计更换垃圾箱5个,清理卫生死角8处,垃圾10余处,垃圾箱外溢现象6处,通过高标准的治理,提高小区群众满意度,我局继续坚持每周督导检查社区(村),结合乡、办联合巡查治理。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是环境卫生工作效率不够高,群众反映问题较多,2021年至2024年市长热线交办的群众反映环卫服务中心服务不到位问题505件,如积雪清理慢、垃圾清运不及时、洒水未避让行人、卫生清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辖区大面积环境卫生的监管和督导检查考核力度,提升大面积环境卫生质量。二是督促指导服务公司加强职工服务意识培训,提升服务意识,更好服务辖区居民。三是完善环卫铲冰除雪、落叶收集等应急预案,同时加强环卫作业人员应急知识培训,在遇到雨雪天气和突发状况时能够快速应对道路积雪、清理落叶和垃圾等,为市民营造干净的出行环境。四是加强环卫作业司机文明驾驶和服务意识方面的培训,提高驾驶员文明服务意识,在作业时主动避让行人。五是针对卫生清理不到位现象。目前龙安区环卫中心实行的是“一把扫帚扫到边”的作业模式。下一步环卫中心将持续加强职工业务培训、一线职工巡回保洁力度频次和监督考核力度,持续提升辖区环境卫生质量,打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规范养犬工作不到位。
违规养犬和流浪犬治理力度不够。存在市民遛狗不牵绳和宠物粪便未及时清理现象,流浪犬、遛犬不牵绳治理不到位被文明办通报。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坚持开展文明养犬宣传,不断强化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意识,纠正遛狗不拴绳、粪便清理不及时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营造“有违规、必处置”的不文明养犬整治氛围;二是建成区市容中队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流浪犬的巡查力度,加强与社区、物业联系的紧密度,随发现、随治理;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在“黎明+黄昏”行动基础上,围绕主要道路、重点部位、城中村、社区等重要区域,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及流浪犬抓捕收容行动;四是购置诱捕笼,提高流浪犬的抓捕成功率。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对违章建筑查处不力。全市重点项目西区截流渠人工湖地块共涉及15处地块建筑,目前仍有10处不符合规划未拆除,其中3家于2014年未办理审批手续进行了翻建,区城管局当时对其进行了制止和处罚,未进行拆除,影响了全市重点项目西区截流渠推进进度。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目前,我局配合东风乡政府对西截流渠人工湖段建筑已全部拆除完毕;二是以后我局将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对违章建筑危害性认识,工作中采取积极主动,多频次巡查,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对于严重违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设坚决拆除绝不姑息,事前防范为主,坚持预防和查处相结合,坚持严控、严防违法建设的工作态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及时拆除。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到位。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2021—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召开专题会研究,会议记录多以简报形式代替,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未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及落实情况,按照会议内容记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将党风廉政会议内容按照规定整理成会议记录。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严谨。近三年上报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内容存在有雷同情况。如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台账一样。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台账内容要求。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和新实践,对工作台账的内容进行细化和完善,确保每一季度的工作台账都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情况。二是明确填报标准。根据工作台账填报要求,明确填报格式和内容,确保在填报过程中有章可循。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和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工作台账的内容,确保台账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开展不严谨、不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等。如2024年市容党支部1月16日党员大会应到11人,签到1人。2023年规划党支部8月29日组织生活会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2年市容党支部仅上半年开展组织生活会,下半年未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及组织生活会的相关制度,明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程序等要求。二是提高思想认识与重视程度。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相关理论和政策,提高党员对“三会一课”及组织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三是规范会议流程与内容。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召开“三会一课”及组织生活会,确保会议按时、保质、保量进行,严格落实签到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四)局行政内设机构未进行股级干部任命。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审批服务股、综合股、城市管理股未配备股级干部。
整改情况:根据岗位需要,选拔专业技能较强、工作经验丰富、个人素质较高同志分别担任办公室、审批服务股、综合股、城市管理股负责人。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五)2021年—2023年事业单位重塑改革前,原二级事业单位区城建监察大队(副科),2名股级干部长期未配备;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事务中心的股级干部长期未配备。2023年事业单位重塑改革后,二级事业单位区园林绿化中心1名股级干部未配备。
整改情况:根据岗位需要,选拔专业技能较强、工作经验丰富、个人素质较高同志分别担任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事务中心、区园林绿化中心负责人。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六)选人用人会议记录不完善。事业职员等级晋升中,党组会议记录等无班子具体讨论情况,仅写“无意见、认可”;2024年会议记录中,存在一把手先表态情况。
整改情况:加强会议记录人员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范、准确、完整记录会议各项内容。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环境卫生事务中心人员管理融合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中心人事工作已经与区城管局融合,财务方面由于住房公积金不到位原因没有与区城管局合并到位;二是2023年龙安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中心积极探索“环卫+执法”工作模式,让环卫工人主动融入参与到城市管理中,实现了环卫工作与城管执法、治理一体化,有力提高道路环境卫生质量和市容环境问题处置效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2-3175000;邮政信箱:安阳市龙安区城市管理局;电子邮箱:longanfenju@163.com。
中共龙安区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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