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区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10月17日,龙安区政府第七十五次常务会议召开,专题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研究部署全区贯彻落实意见。全体常务会议成员出席,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海林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重要意义及我区贯彻落实意见做了深入交流。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是我国法治宣传教育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深入学习贯彻该法对于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营造高质量发展法治环境具有重大意义。全区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从“软任务”向“硬约束”转变。
会议强调,一要强化思想引领,高站位推进学习宣传。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深悟透,各级党委(党组)同步开展专题学习;分层分类培训,依托区委党校举办专题培训班,重点培训行政执法、司法、基层治理等领域,实现法治骨干轮训全覆盖。二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各部门的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加强对各部门普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推动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行普法职责。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工作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确保经费保障、人员配备到位。三要聚焦重点群体,分类精准施策。各级党委(党组),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将法律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和录用考试内容,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须包含学法用法情况。面向青少年,联合教育部门推进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把法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与校园活动,强化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面向社区居民,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法治文化广场等阵地,围绕消费者权益、食品药品安全、物业管理等民生关切开展常态化宣传。四要创新宣传形式,增强传播实效。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短视频、直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推送典型案例和法律解读。结合“12·4”国家宪法日、重要法律法规施行节点,组织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全区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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