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的“六个意识”
提高法律意识,守护安全底线
在现代社会中,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安全红线决不可触碰,安全底线决不可逾越。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规章制度对我们的行为有着严格的要求。我们不能随心所欲,不能唯我独尊,更不能无视厂规国法。外部传导的安全正能量需要我们认真履职尽责,守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在作业过程中,我们应落实“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及保护他人不受到伤害”的原则,确保岗位安全、业务安全、生产经营安全和现场安全,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时刻守法守规。
强化责任意识,履行安全职责
从业人员应时刻保持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自己对自身的安全负主责,对他人的安全亦有责。安全有利于我,事故有害于我,我们应自动自发地激发内在的安全驱动力,敬畏法律、尊重生命,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贯穿于作业活动中,变成潜意识的行动。不能漠视安全、轻视生命,违背安全规律,成为事故的制造者或当事人。履职尽责是确保安全的前提,安全绝对优先,不能因渎职失责而引发不可挽回的事故。
培养规则意识,遵守安全规章
从业人员应具备规则意识,进入现场、岗位时应以安全规章制度为行动指南。不能自以为是,不能主观臆断,不能肆意妄为。养成遵章守纪的行为习惯,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不能违章指挥,不能冒险作业,不能违反操作规程。规则意识是预防及遏制事故的基本素质,是从业人员的基本职业操守和安全义务。
增强风险意识,管控身边风险
从业人员应时刻具备风险意识,风险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应与风险和谐共处,在有效利用能量的同时,有效管控风险。常与风险同行而不受到伤害,需要我们不能有侥幸心理、试错心理、好奇心理,不能自以为不会有事。正是这些扭曲心理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风险不能消除为零,只能用心管控到可接受的程度。
提高防范意识,消除事故隐患
安全工作应提前防范,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我们应时时、处处具备防范意识,学会用显微镜观察安全工作的细微缺陷及管理漏洞,及时进行消缺补漏。安全不在于优势和强项,而在于某个短板可能造成致命事故。如何集中优势资源发现短板、治理短板是安全工作的重点。同时,安全工作不能自满自足,不能认为没有改进的空间和条件。安全工作需要不断追求极致化,没有问题是安全工作的大问题。
养成确认习惯,确保安全无虞
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应做到确认、确认、再确认。早一秒的确认可能会避免一次重大事故。养成安全确认的习惯,会提早辨识和预判风险,提早采取安全措施,使自己化险为夷、转危为安。多一些确认就会少一些鲁莽、冒险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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