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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律师的申请条件

来源: 时间:2025-10-29

  一、公职律师的申请条件

  根据《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司发通〔2018〕131号)第五条:申请颁发公职律师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三)具有公职人员身份;(四)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五)品行良好;(六)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

  二、申请流程

  根据《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第八条:中央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职人员申请担任公职律师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司法部提出申请。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中央党政机关在地方的各级直属管理单位和派出派驻单位的公职人员申请担任公职律师的,也可以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省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职人员申请担任公职律师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职人员申请担任公职律师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当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三、受理方式和地点

  可随时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安阳市-市司法局-“公职律师行政确认初审”项目下在线申请(具体网址如下:https://www.hnzwfw.gov.cn/portal/guide/C9C9138C73CE40CCD7F5900B93EC4BA5?region=410500000000#flowDesc)。

  办理地点: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街道559号市民之家西二厅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联系电话:0372-5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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