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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管理】安阳市龙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小学升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25-06-17

各教育集团、局直各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5〕104号)和《安阳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教基函〔2025〕1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25年小学升初中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请对照抓好工作落实。

  一、组织领导

  在市教育局的领导和统筹下,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全区小学升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各中小学校分工负责报名资料审验、志愿选报、招生政策咨询等工作。

  二、学区划分

  区分市区初中和乡镇初中分别组织招生。

  市区初中招生涉及到的小学和招生学区原则不变,招生方式原则不变。具体招生学校见附件1。

  乡镇初中招生政策继续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各初中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所划定的招生区域招生。

  三、市区初中招生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应为当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区分四类情况:

  ①具有学区内市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

  ②具有学区内户籍,不具有市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即返市生);

  ③不具有市区小学学籍的学区内随迁子女中的小学毕业生;

  ④符合安政〔2015〕22号和安政〔2016〕12号文件要求的学区内购房者子女中的小学毕业生。

  (二)报名要求

  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主要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 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凡符合市区有关初中招生政策的小学毕业生,要按照文件要求准备报名所需的必要材料,按照规定时间、程序和方法报名。各学校要认真审验各类报名材料,杜绝弄虚作假,严禁重复报名,凡属违规报名,不论何时查实,一律回户籍地就读。

  (三)材料审验

  1.具有学区内市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

  市区小学具体见附件2。

  按照小学初审、区教育局复审的方式组织,主要内容为核查学籍信息、审验报名材料、校对学生信息。

  学区内户籍学生主要审验材料为:①学生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学籍;②学生的学区内户籍。

  学区内其他学生主要审验材料为:①学生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学籍;②学生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户籍或居住证。

  审验材料齐全的,可参加电脑派位;审验材料不齐全的,不参加电脑派位,电脑派位结束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电脑派位未满的初中就读。

  2.具有学区内户籍、不具有市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即返市生)

  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主要内容为组织报送材料、核查学籍信息、审验报名材料、校对学生信息。

  主要审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①《返市生小升初报名登记表》(附件3);②户口簿(户口迁入时间应在2025年6月17日前;学生与父母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登记的,还应提供出生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③学区内自有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无以上证明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购房发票和契税票),自有房产为农村自建房、无房产证件的,应提供土地证、规划证明等有效证件。

  审验材料齐全、户籍满足学生与户主是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的,或者学生户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上登记且其父母至少一方的户口也登记在该户口上的(即“三代同户”),可参加电脑派位。

  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户口簿上、自有房产资料不全或未按时提交有关手续等情况的,不参加电脑派位,由区教育局按照征求志愿的方式统筹安排到电脑派位未满的初中就读。

  3.不具有市区小学学籍的学区内随迁子女中的小学毕业生

  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主要内容为组织报送材料、核查学籍信息、审验报名材料、校对学生信息。

  主要审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为:①《随迁子女小升初报名登记表》(附件4);②户口簿(学生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还应提供出生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③父母务工一方在学区内的居住证(居住证取得时间应在2025年6月17日之前);④父母务工一方在学区内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审验材料齐全的,由区教育局按照征求志愿的方式统筹安排到电脑派位未满的初中就读。

  4.符合安政〔2015〕22号和安政〔2016〕12号文件要求的学区内购房者子女中的小学毕业生

  (1)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安政〔2015〕22号)和《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阳市人民政府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安教基一〔2015〕346号),在2015年8月29日—12月31日期间,凡购买新建商品房(别墅除外)并获得2万元财政补贴的购房者,且系非安阳市城市户籍人口子女,如确需到我市就读者,与购房所在辖区内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享受同等待遇。

  主要审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为:①《安政〔2015〕22号购房者子女小升初报名登记表》(附件5);②户口簿(入学子女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还应提供出生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③自有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无以上证明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票)。

  审验材料齐全的,可参加电脑派位。

  (2)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促进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安政〔2016〕12号),凡在2016年3月25日—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别墅除外),已获得1万元购房补贴,且已取得居住证的农民购房者可申请子女入学,不参加电脑派位。

  主要审验材料为:①《随迁子女小升初报名登记表》(附件4);②户口簿(学生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还应提供出生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③父母务工一方在学区内的居住证;④自有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无以上证明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票)。

  审验材料齐全的,由区教育局按照按照征求志愿的方式统筹安排到电脑派位未满的初中就读。

  (四)报名方式

  1.具有学区内市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由所在小学统一组织报名,具体日程见附件9。

  2.不具有学区内市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应对照上述材料审验标准,区分是否可参加电脑派位分别报名。

  (1)可参加电脑派位的学生

  6月17日-20日进行网上报名,6月27日通过网上查看审验结果,按提示信息准备复审。需要双(多)胞胎绑定的,复审时提交《双(多)胞胎子女电脑派位绑定申请表》(附件7)。网址:http://pwbm.anyangedu.com。

  未按规定时间报名或初审、复审未通过的,均不参加电脑派位。

  (2)不参加电脑派位的学生

  8月7日-8日进行网上报名,8月13日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于8月14日线上选报志愿。

  网址:http://wgbm.anyangedu.com。

  (五)电脑派位志愿选报

  招生学校及计划见附件1。

  学生可选报两个批次志愿,分别是第一批次志愿和第二批次志愿,志愿选报一次性完成。志愿选报说明表见附件8。

  1.第一批次志愿

  共设置2个志愿,学生和家长按顺序选报学校,电脑派位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进行。一经录取将不再参加第二批次电脑派位。

  2.第二批次志愿

  共设置4个志愿,按顺序选报四所学校,分别作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不得空缺、不得重复。电脑派位按照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的顺序进行。

  3.其它情况和要求

  今年继续安排模拟选报志愿环节,符合电脑派位政策、具有市区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小学统一组织选报志愿,按以下程序进行:①学校打印志愿征集表,向家长征集志愿,组织集体模拟选报志愿(注意:正式选报志愿前,模拟选报志愿将全部清空。)②以学校为单位依据志愿征集情况进行集体网上正式选报志愿;③依据家长确认的网上报名信息,打印本校学生志愿汇总花名册并上报备案。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应详细介绍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发布。

  为方便家长和学生,双(多)胞胎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申请以一名学生身份选报志愿并参加派位,申请提交后,录取学校全部接收双(多)胞胎学生入学。

  按照“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要求,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确保不失学、不辍学。

  各学校、班主任要积极宣传市、区教育局发布的招生政策,主动回应家长关切,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客观准确的招生信息,指导学生和家长选好志愿,正式志愿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六)录取方式

  按照免试入学的原则,结合学生选报的志愿,采用电脑派位、征求志愿和手工调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录取。

  1. 录取顺序

  按照先第一批次志愿再第二批次志愿的顺序进行。同一批次内被上一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任何志愿的录取。

  2. 录取办法

  (1)第一批次志愿录取办法

  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进行。第一志愿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直接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派位一次录满招生计划。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参加第二志愿学校剩余招生计划的录取,如果所报第二志愿学校在第一志愿招生时计划已录满,将不再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

  第一批次志愿电脑派位录取结束后,被录取的学生按照学校通知报到,涉及收费的按标准进行交费,不再参加第二批次志愿电脑派位。录取初中要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小学要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录取情况。

  (2)第二批次志愿录取办法

  按照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的顺序进行。第一志愿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直接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派位一次录满招生计划。

  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参加第二志愿学校剩余招生计划的录取;如果所报第二志愿学校在第一志愿招生时计划已录满,将不再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未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参加第三志愿学校剩余招生计划的录取;如果所报第三志愿学校在第一、二志愿招生时计划已录满,将不再参加第三志愿学校的录取。未被第三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参加第四志愿学校剩余招生计划的录取;如果所报第四志愿学校在第一、二、三志愿招生时计划已录满,将不再参加第四志愿学校的录取。

  (3)征求志愿或手工调配

  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具体情况公开征求志愿或手工调配。公开征求志愿时,由区教育局提前发布空余计划、征求方式与时间等;手工调配时,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调配至电脑派位招生计划未录满的初中。

  为规范招生秩序,凡经规定程序由各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未按时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如仍需要在市区初中上学,统筹安排到电脑派位不满且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

  (七)部分学校招生说明

  1.为满足我区群众入学需求,经市教育局统筹,安阳市第五中学、第八中学、第二十一中学、第二十五中、第六十三中、虹桥中学、幸福中学、建业城学校、莲花学校在我区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

  2.为更好地满足家长的需求,安阳市第五中学新七年级学生需要住宿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床位不足部分,学校开放功能教室供学生午休,并安排生活老师看护。

  3.安阳市龙安实验中学是一所寄宿制公办初中,学校可满足全部学生住宿及就餐需求,2025级初中新生全部实行寄宿制管理。

  4.安阳市第二十一中学七年级新生全部在中州校区就读,学校位于殷都区中州路北段,今年面向我区设置招生计划150人。学生在中州校区完成七年级、八年级的学习后,升入九年级时将到市二十一中学本部(铁西路校区)就读。

  5.安阳市第二十五中学为公办寄宿制初级中学,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寄宿或走读,今年面向我区设置招生计划30人。

  6.安阳市第六十三中学,是一所公办初中学校,位于殷都区梅东路与文源街交叉口西北角。今年面向我区设置招生计划50人。

  7.龙文学校和锦绣学校均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可直升本校初中部,申请直升的学生由家长填写《取消报名资格审核确认表》,经所属学校确认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不再参加电脑派位。

  8.北关区建业城学校位于北关区三台街与化工路交叉口,是一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学校建有标准化餐厅,可满足学生中午就餐,学校不提供住宿,今年面向我区设置招生计划20人。

  9.北关区莲花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位于朝霞路与人民大道交叉口向北800米。学校可为学生提供午餐,今年面向我区设置招生计划20人。

  10.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安阳市教育局在安阳市第八中学开展空军青少年航空特色教育实验班试点工作请示的批复》(教基一〔2018〕277号),安阳市第八中学2025年继续举办空军青少年航空特色教育实验班,计划招生50人。根据空军招飞工作局济南选拔中心与安阳市第五中学合作举办空军青少年航空特色学校的函,安阳市第五中学2025年招收热爱国防、志在蓝天的学员50人。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由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从本校已录取的学生中自行组建。

  11.根据《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阳市校园足球优秀队员直升绿色通道细则(试行)〉的通知》(安教体卫艺〔2019〕281号)文件精神,鼓励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在本校招生范围内按规定的招生流程招收小学毕业生中的足球优秀队员。

  12.安阳特殊教育学校、安阳市体育运动学校依据有关政策单独进行招生。

  四、乡镇初中招生

  乡镇初中招生学区维持不变,继续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办法,各初中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所划定的招生区域招生,不得跨片招生。8月10日前完成所辖招生范围学生录取工作。

  五、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政策要求妥善安排入学。

  根据《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 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区域性中心强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的意见》(安办文〔2020〕2号),落实引进人才子女招生入学政策。根据《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三变”改革试点工作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的通知》,落实试点村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要求。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关爱企业家“八大员”行动计划的通知》,落实关爱要求。

  六、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招生入学流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程。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教育股、纪检监察室、安全办、信访办等股室组成的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各学校要切实履行本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主体责任,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引导家长预期,统筹抓好招生政策的解读、舆情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电脑派位及录取报到等各项具体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效能的政策部署,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便捷招生入学流程、减轻群众负担。

  (二)加强宣传指导,确保招生信息公开。通过组织家长会等方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加强对招生政策和群众关注关心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我区将落实“阳光招生”要求,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对不实招生信息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营造“阳光招生”良好氛围。各小学要组织毕业班班主任认真学习招生政策,指导家长合理选报志愿。

  (三)加强入学学籍管理,不断规范招生行为。充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在治理择校问题上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高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各校要切实完善工作措施,控制好起始年级班额。要严格学籍管理,进一步加强学籍员培训培养,坚持培训上岗,坚持压实责任,在招生工作中要认真核查学籍信息,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各学校应在7月底前完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毕业生的有关毕业流程操作;应在9月1日前完成招生入学工作,并在1个月内完成新生的电子学籍接续。

  (四)严肃招生纪律,加强监督问责。全面落实国家教育部及省、市教育部门关于阳光招生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落实《安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教基〔2022〕165号)明确的“20项禁止”。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学校要关注舆情,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逐年减少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办学资格。

  (五)要指导家长关注和了解分配生政策。各中小学在招生工作中要注意加强分配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积极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帮助家长了解分配生政策的具体要求和重要性,认识到每所学校都是成才的摇篮,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理性选报初中学校。

  咨询电话:3266511,监督电话:3266529。

  附件:1. 龙安区2025年市区初中招生计划安排表

  2. 市区小学统计表

  3. 返市生小升初报名登记表

  4. 随迁子女小升初报名登记表

  5. 安政〔2015〕22号购房者子女小升初报名登记表

  6. 取消报名资格审核确认表

  7. 双(多)胞胎子女电脑派位绑定申请表

  8. 志愿选报说明表

  9. 龙安区2025年市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安排表

  2025年6月16日

关于做好2025年小学升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相关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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