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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

来源:区委编办 时间:2025-12-31

  一、深化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一)持续推动党政机构职能优化。对改革后职能部门职责交叉、协同不畅等问题进行了梳理,理清了部门职责边界。印发《关于进一步厘清区委社会工作部有关工作职能和运行机制的具体意见》,对区委社会工作部与相关部门在党建工作、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志愿服务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等方面工作职能和运行机制进行了明确。调整区民政局内设机构职责,明确“两委”换届中“法人备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发”职责由社会事务股承担。

  (二)持续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针对改革中乡镇(街道)机构性质不明确问题,明确乡镇行政内设机构6个、事业单位4个,明确街道行政内设机构6个、事业单位3个。将各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规格调整为副科级。

  (三)持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开展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回头看”。区委书记主持召开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回头看” 工作专题部署会。围绕机构整合、经费保障、人员安置、运行融合、风险管控5个方面,各个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通过督导检查、督促约谈、组织协调等方式,做到发现问题“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动全区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机构挂牌、人员转隶情况、负责人配备、资产划转全部落实到位。二是按照市委编办关于《优化基层事业单位设置改进基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使用调研提纲》,将区乡两级事业单位纳入调研范围,全面梳理龙安区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为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做好了基础性工作。

  (四)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管理。转发中央编办关于《地方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区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运行、调整、监督等进一步明确。落实省委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的意见》,与区委办、区政府办协同,构建了“从严审批、统筹设置、动态调整、跟踪管理”的闭环管理工作体系,完善议事协调机构台账,25个区委、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保持相对稳定。

  二、全面建立和执行乡镇(街道)履行职责清单

  (一)圆满完成清单编制工作。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实施专班。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部分区直部门分管领导、乡镇(街道)工作专班和区直部门明白人参加的专题培训。坚持“一乡一策”“自下而上”的原则,紧扣大起底、分类整合、形成初稿、“回头看”“三上三下”、研究论证审核发布六个环节,分批次完成11个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11个乡镇(街道)基本履职事项平均111项、配合履职事项平均68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平均71项。区直部门收回11个乡镇(街道)事项共计785项。把乡镇(街道)从“干不了、干不好”的事项中解放出来,切实减轻了基层负担。

  (二)推动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落地见效。围绕清单运行实效、职责衔接、基层反馈等开展实地调研,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每季度上报落实情况。督促乡镇(街道)将履职事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分解到各办(中心)和具体岗位,要求区直部门对照清单中配合和上收事项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机构。

  (三)结合乡镇(清单)履职清单推进区直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区直职能部门结合法律、法规颁布、修定、废止等情况以及对照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按照《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权责清单事项进行了调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共调整58项,其中取消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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