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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疗保障局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2025年度考核工作

来源:医保局 时间:2026-01-30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水平,开展清廉建设,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近期,区医保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区204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2025年度综合考核工作。

  一是成立考核小组。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龙安区定点医药机构2025年度考核的通知》,明确考核目的、考核对象、考核形式、考核内容以及考核计分及结果应用。此次考核由科级干部带队,抽调业务骨干按照网格化管理分成3个考核小组进行。

  二是突出考核重点。本次考核重点围绕内控管理、付费管理、目录管理、就医管理、集中采购落地情况、信息系统管理、日常管理等考核指标,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调取结算信息、随机抽查部分病历等形式,对定点医药机构在医保制度建设、宣传培训、医保电子凭证推广使用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量化评分。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续签医保服务协议挂钩。90分(含90分)以上的定点医药机构,纳入评优评先范围;年度评价80分以上(含80分)的定点医药机构,按规定其上年度质量保证金全部返还;年度评价80分以下的,经办机构应及时向该定点医药机构通告有关情况,并按比例扣减其上年度质量保证金,每低1分扣减5%;年度评价60分以下(含60分)的,经办机构向该机构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具体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并视情况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质量保证金不予返还。

  通过此次考核,对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促使各定点医药机构主动履行服务协议,落实双方责任,规范内部管理,促进全区医疗保障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龙安区医疗保障局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2025年度考核工作

龙安区医疗保障局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2025年度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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