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龙城创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裕隆书院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方招商遴选公告
河南省龙城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拟通过遴选方式择优选择一家实操经验丰富、开发能力较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商模式双方就裕隆书院项目进行开发,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完工和交付使用。
一、拟开发项目基本情况:地块位于安彩大道与钢花路交叉口西南,用地面积为34.92093亩,容积率(万m2/hm)<2.5,绿地率≥40%,建筑密度≤22%,建筑高度<80米,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已成立安阳裕隆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开发主体。
二、合作方式:股权合作
三、合作方遴选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合作方或其实际控制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累计房地产开发建筑总面积不低于8万平方米。
3.中选合作方需在签订合作协议10日内缴纳合作保证金300万元。
4.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月内,中选合作方归还河南省龙城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或子公司)已投资土地款项。自项目取得预售证数量达到项目总楼栋数量二分之一时,以取得最近该楼栋预售证之日起12个月内,中选合作方以尚未完全归还河南省龙城创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已投资款项为基准,以实际使用天数,按年化1.8%计息,超出12个月后按年化3.6%计息。
5.合作方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本次遴选接受联合体遴选。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且成员中不得含有风投机构(如基金公司、财务管理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遴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由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负责本项目遴选文件的获取和相关保证金的递交。
四、遴选方式及程序
本次遴选就合作方开发实力、条件响应及收益保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遴选的合作方应提交合作方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扫描件(PDF格式)至以下邮箱:hnslcgs@163.com,我司对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报名合作方发送评审所需资料清单及评分标准等文件。
本次遴选评审时间为2026年3月6日上午10时00分开始,采取综合评分方式,对递交完整资料并符合入选资格的合作方进行综合评定。最终得分最高且评分超过60分以上的确定为中选合作方,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则进行票决,直至选出中选合作方;如仅有1家符合资格的合作方,且评分超过60分以上,视为中选合作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333725255
邮 箱:hnslcgs@163.com
地址:安阳市龙安区龙云街57号创投商务楼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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