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要求全面融入发展改革各项工作中,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化法治学习教育,筑牢依法行政思想根基。坚持将法治学习教育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系统部署、扎实推进。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将法治学习深度融入日常学习内容。今年以来,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二固定学习日等学习载体,组织全委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党组书记带头讲法学法,调动全委干部学习法律的积极性。
(二)加强法治宣传引导,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以重要宣传节点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持续提升法治宣传覆盖面与实效性。一是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组织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活动,深入企业、商户、公园等场所,面向市场主体和群众宣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政策,普及个人征信等知识,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二是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前夕,联合区交通运输局深入盛安运输、万事达物流等重点运输企业,开展“信用修复进企业”专项宣传,现场发放《企业信用修复手册》《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等资料,为企业了解政策、开展信用修复提供精准指导,夯实企业诚信经营基础。
(三)创新信用监管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广市场主体赋码工作。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累计归集“十公示”、基础信用信息等各类信用信息483万余条。畅通龙安区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建议直通车、微信小程序等投诉渠道,今年以来,办结投诉举报案件9起,有效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扎实推进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在招投标、融资信贷等重点领域实施联合惩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格局。
(四)严格价格执法监管,提升价格治理法治化水平。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价格认定与收费监管职责。价格认定方面,依托“价格认定协助员”机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依法实行优先办理,全年办结刑事案件价格认定83件,认定金额353.4万元,实现办结率与满意率“双100%”,且无复核案件。居民充电收费方面,依据《关于开展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安发改物价〔2024〕333号),对全区住宅小区充电设施电价执行情况开展排查指导。通过依法规范管理,切实减轻居民用电负担,提升价格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规范项目审批流程,提升投资管理法治化水平。严格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托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审批标准化、透明化、便利化。通过明确各类事项办理时限,强化审批信息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审批全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有效提升了审批服务效率,为激发市场主体投资活力、保障政府投资效益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和程序保障。
(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依法履行能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全面落实能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一是依法开展宣传、演练。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依法部署行业监管工作。全年开展安全生产法治教育10次,组织消防应急演练1次,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严格履行隐患排查职责。采取“领导+专家”模式依法开展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依法下达整改通知,并开展定期复查,实现隐患闭环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发展改革难题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面对产业结构优化、项目审批监管、能源转型等复杂工作时,将法治理念全面融入业务全流程的机制还不够健全,特别是在应对新行业监管、跨部门协同治理等新问题时,发挥法治对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还不够充分。
二是个别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对发改部门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规范性文件审查、招标投标管理等专业领域系统培训不够,难以完全适应不断增长的监管需求。
三是执法力量薄弱难以适应监管任务需求。当前,发改部门承担的事中事后监管任务增加,专业执法力量较为薄弱,现有执法人员数量难以满足实际监管需求。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紧扣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围绕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重点提升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方式,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做好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工作。对市场主体反馈的意见建议,积极解决推进。加强对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转办案件办理力度,完善投诉案件处理工作机制,加强跟踪督办,杜绝超期、异常情况,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增强普法工作实效。丰富普法载体,结合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健全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重点加强法律法规、执法实务等专业培训。优化执法力量配置,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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