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构建职责明确的政府治理体系,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现场述法会“述责评干”,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题,全年召开8次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二是提升领导行政能力。制定2025年度学法计划,组织学习《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依法履职能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优化治理效能
一是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马投涧产业聚集区承接政务服务事项16项,新增乡镇(街道)行政职权1项。
二是规范清单管理。梳理公布行政许可事项708项,编制乡镇(街道)事项312项、村(社区)事项122项,模板绑定率、要素完整度均达100%。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年新设市场主体2987户,总量突破2.5万户;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本部门检查21项、跨部门联合检查38项。四是构建“高效办成一件事”体系。建立“1+11+N”机制,召开调度推进会5次、协调会12次,协调事项43项,累计办件5700余件,群众满意率100%。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治理法治化
实行“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法律专家”审查模式,全年审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及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关文件清理,梳理77件文件,拟保留44件、废止33件;9月开展乡(镇)办司法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培训。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决策公信力
一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35家执法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召开4次重大行政决策法律研讨会,防范法律风险。二是严格依法决策。落实《区政府工作规则》,坚持上会议题会前合法性审查,今年完成各类合法性审核40件,其中规范性文件审核1件,协议类审核16件,涉及法律问题的汇报材料审核23件,有效避免了违法决策、程序瑕疵等问题。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6个街道完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开展4次行政执法培训,对5个乡镇执法工作专项调研;建立执法协作机制,法制审核全程监督。二是规范涉企执法。成立专项行动“双专班”,召开2次涉企执法推进会,3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完成司法备案;督促涉企部门公示检查事项,推进“扫码入企”监管。三是强化队伍管理。清理行政执法证件,新申领70个、注销38个、到期换证429个,成功申领电子证件400个。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升风险处置能力
一是深化安全生产整治。应急管理局在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安防办督导检查30余次,印发通报11期。二是加大安全执法力度。检查企业15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12人次,查处违法行为472项,立案59起,罚款83.2万元,上报典型案例23起。三是强化防灾减灾保障。11个乡(镇)街道建立防汛指挥机构,核定责任人300余名;组建530余人救援队伍,组织实战演练1次、培训1场,开展宣传与应急演练40余次、灾害信息员培训15次。
(七)健全社会矛盾化解体系,促进公平正义
一是深化人民调解。推行“网格员+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法,化解矛盾纠纷3500件;200个行政村(居委会)法律顾问全覆盖。二是融入基层治理。11名司法所长作为专职网格员录入市级系统,夯实基层调解组织。三是推进府院府检联动。召开12次行政诉讼“双下降”工作会,下发通报8期、提醒函40份;召开联动联席会,研判公益诉讼案件1次,收到《检察意见书》21份。
(八)健全权力制约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强化审计监督。完成13个审计项目,查出问题87个,管理不规范金额758万元,撰写专报6篇,建章立制4个,提出建议27条。二是规范执法监督。开展3次“伴随式”监督;评查17本涉企行政处罚案卷,问题全部整改。三是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严格执行报告工作制度,落实决议决定,主动接受监督。
(九)健全科技保障体系,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31个“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增至56项,生成40904件;申领更换电子印章3枚。“有诉即办”窗口解决诉求5件,提供咨询871件、帮办代办93件,免费邮寄319件、延时服务1882件、统一出件14477件;“好差评”56748条,各项覆盖率及整改率均达100%。二是推进基层治理数字化。完成200个社区(村)、712个网格、1521名网格员系统配置,协同处理事件860件。三是深化12345热线建设。制定“未诉先办”方案及督办办法,受理工单14624件,及时签收率99.98%、按时反馈率99.95%、一次办结率93.80%、群众满意率98.33%。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思维运用能力不足。部分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认识不够,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是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对制度理解不深、执行不严,程序不够规范,对涉企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执法精准性不足。
三是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部分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欠缺,部分部门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不足,监督指导执法活动不够规范。
三、针对2024年报告中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我区逐项落实整改: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内容,规范公文报送流程,及时补送抄送、向区委专题报告年度情况,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公开部门及下级政府年度报告。严格执行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听取法治建设报告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整改闭环、长效落实。
四、2026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推进各单位行政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和每季度学法制度,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加强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加强全区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加大法治机构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培训力度。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持续推进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二是推进“三项制度”全覆盖。三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
四是全力推进府院府检联动工作,提升行政争议源头治理能力,加强诉前诉中调解,切实降低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
五是严格落实《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指导监督工作办法》文件要求,加强全区各部门法律顾问的聘用,加强对法律顾问发挥作用的考核,积极推进公职律师的设立,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
六是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和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及时进行备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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