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法治化,为建设美丽龙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工作总体情况与主要成效
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将“依法治污”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一是局长带头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5场,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备案率达到100%。三是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力度和实效,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四是在环保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要事项中,发挥法律顾问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事后监督救济的积极作用。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通过已建立的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实现辖区的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全覆盖。2025年龙安区污染源“双随机”数据库中共有排污单位267家,其中一般排污单位225家,重点排污单位42家,按照抽查比率1:10已完成抽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依法公示。二是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严格行政检查标准、频次、程序,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制定并公开年度生态环境涉企执法检查计划,结合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情况优化检查方式,避免多层重复执法。三是提高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查处企业违法行为。2025年共下达处罚决定书58起,处罚金额290余万元。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3起,涉案金额为18.22502万元,已经追回资金4.87912万元,其余已经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一)严格执法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推行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对符合规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2025年减轻处罚124万元;因废气主要污染物浓度排放超标不足0.1倍及其他原因的不予处罚5起,涉及金额128余万元;非正常工况引起的污染物超标案件,撤案3起,大力支持了企业的发展。
二是注重矛盾纠纷化解与行政监督。在环境信访处理方面,我局牢记信访投诉无小事的观念,2025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200余件,办结率100%,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同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在案件听证期间,邀请区人大代表列席并发表意见,避免“小过重罚”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普法宣传与法治文化培育
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25年,举办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计6次,发放宣传册200余份。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发布环境保护宣传信息50余条;组织开展送法入企、公众开放日、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会等活动5次,向企业赠送法律读本,讲解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服务企业为宗旨,落实法治宣传活动常态化。
四、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高质量推动地方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配合完成《安阳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工作,该法规已于2025年2月1日开始施行,已经查处违反该项法规的废水在线监控企业。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要求,对需要集体讨论的案件全部进行集体决策。积极落实法院的陪审员制度,共推荐10名生态环境技术、执法等方面的工作人员参与法院的案件审判,积极把好技术关和法规适用关。
五、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宣传效果有待提升
普法宣传形式创新不足,仍以传统的发放宣传册、举办讲座为主,对年轻群体和新媒体平台的利用不够充分,导致部分宣传内容未能有效覆盖目标受众。
(二)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有待加强
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新的监管手段和技术规范不断出台,部分执法人员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掌握不够及时,在应对复杂环境问题和新型环境违法行为时,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创新普法宣传方式
充分利用短视频平台、直播等新媒体形式,开展生动有趣的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活动。针对不同群体,制定个性化的普法方案,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技能竞赛,充分利用案卷评审和法律专家进行授课培训,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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