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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郑州市第三批公租房配租方案

来源:中州路街道 时间:2026-05-26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 号)、《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调整优化市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方式的通知》(郑房〔2026〕16 号)、《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公租房保障资格认定细则>和《郑州市市区公租房供应实施细则》的通知》(郑房〔2026〕19号)相关要求,结合全市供需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项目

  本批次配租项目共137个3428 套房源,详情请登录“郑好办”App“郑好住”查看。

  二、配租对象

  市区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待保家庭(资格证号 EQ173832--ZY177047)。

  三、配租原则

  本市市区政府产权的公租房供应分配采用线上“ 自主选房”模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特殊群体优先” 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家庭在规定选房时间内线上自主选房,先选先得、选完即止。

  四、配租程序

  自主选房全流程通过线上进行,按照“一网通办、一网通管”的原则,申请人可登录“郑好办”App,进入“郑好住”自主选房模块进行选房。保障家庭人口为1人户的配租一居室住房;保障家庭人口为2人及以上的配租二居室住房。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家庭优先进行选房。

  操作步骤:

  1.申请人登录“郑好办”App,进入“郑好住”首页。

  2.点击“公租房” -“自主选房”模块,根据家庭需求确定意向房源。

  3.点击“房源选定”按钮完成锁定。

  4.房源选定后,系统生成电子合同,申请人需仔细阅读并完成在线签约(不超过1小时),1小时未签约的房源将自动释放,申请人可重新进行选房,(注意:每户仅能选择一套,签约后不可更改)。

  5.签约完成后,按照发送短信要求办理入住等相关手续。

  对于无法进行手机端线上自主选房的人员,可就近到辖区住房保障部门或城发安居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选房。

  实物配租方案确定后,在规定时间不参加选房或选定房源后未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保障资格。

  实物配租结束后,已选房并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后5日内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其保障资格作废,自作废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提出保障资格申请。

  五、选房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09:00—2026年05月22日17:00 进行自主选房。

  其中符合优先配租条件家庭于2026年05月18日09:00—2026年05月22日17:00 自主选房。

  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于2026年05月20日09:00—2026年05月22日17:00 自主选房。

  六、方案公示

  配租方案将在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https://zfbzj.zhengzhou.gov.cn)及“郑好办”App“郑好住 ”栏目公示。

  七、咨询电话

  如咨询项目情况及业务办理,可拨打配租项目电话。

  如咨询公租房相关政策,可拨打相关咨询电话:

  资格准入咨询电话:0371-67883317

  房源供应咨询电话:0371-67883320

  后期运营咨询电话:0371-67883301

  金水区住房保障部门电话:0371-63691228、63020039

  中原区住房保障部门电话:0371-67692071、67633653

  二七区住房保障部门电话:0371-68669861、68811155

  惠济区住房保障部门电话:0371-63689233

  管城区住房保障部门电话:0371-66227514

  高新区住房保障部门电话:0371-61300835、85513615

  经开区住房保障部门电话:0371-61171766、61931566

  郑东新区住房保障部门电话:0371-69093001、69093002

  城发安居咨询电话:4001261666

  八、温馨提示

  市区公租房资格申请“全域通办”,可线上线下“就近申请”、线上线下 “ 自主选房”,全过程公开、公正、透明,且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大家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代办或收费办理等谣言,以免遭受财产损失。(来源: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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