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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龙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来源: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6-06-22

  一、行政执法主体

  执法单位:安阳市龙安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安阳市龙安区太行路与金华街交叉口西100米路北

  电 话:0372-5022878

  执法人员名单:本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编号可至河南省司法厅官网河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二、行政执法权限

  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和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石油开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综合协调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

  三、行政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等。

  四、执法程序

  (一)现场检查

安阳市龙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安阳市龙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五、权利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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