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公示
安阳市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5月22日受理了薛斐申请的薛作军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薛作军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安阳市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股联系。
举报电话:0372—5022005
2026年6月25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工伤保险责任单位:安阳安航物流有限公司
职工姓名:薛作军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060219681225****
事故简述:2024年10月8日18时21分左右,薛作军驾驶豫EE3167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豫E0J52挂号车(乘坐人江海),沿310国道自东向西行驶至310国道宁陵县柳河镇李庄十字路口(425公里100米)处,因躲避自北向南过路口停车等候横在北侧机动车道上的由杨红伟驾驶的农用四轮拖拉机,驶入南侧路面快车道,先与杨红伟的四轮拖拉机头发生刮擦后又与沿南侧路面快车道自西向东行驶的由孙长锋驾驶的晋L54749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晋LPN66挂号车发生交通事故,致薛作军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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