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解读《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
问:《通知》出台有什么背景考虑?
答: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险种,也是就业优先政策的重要内容,具有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制度安排。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增强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近年来,我们强化政策供给,加强制度引领,创新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扩岗补助、技能提升补贴等系列政策举措,实现了保障方式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拓展,保障对象从失业人员向参保企业和在职职工拓展,保障手段从生活保障向就业保障拓展,在稳就业保民生大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问:《通知》对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什么规定和考虑?
答: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是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的重要举措。《通知》主要明确两方面内容:
一是聚焦青年群体发力。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将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作为重点支持对象,通过“真金白银”的补贴,激励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更多青年群体。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明确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条件为上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备付期限不足1年的省份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既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又拓宽资金渠道,让更多企业受益。
问:《通知》对优化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有什么措施和考虑?
答:提升劳动者技能是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优化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是体现投资于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旨在引导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稳定性,更好满足企业岗位需求、地区产业发展和市场就业需要。
问:《通知》对经办服务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失业保险惠企利民的好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关键是经办服务要到位。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要求,《通知》提出加强高品质服务供给,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一是畅通资金发放。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确定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扩岗补助政策企业,主动推送信息,提高发放精准性。二是优化“免申即享”。针对部分中小微企业因返还金额较少、需履行合规使用资金义务而不愿领问题,明确经企业确认领取后发放,尊重企业选择权。另外,考虑到部分小微企业没有对公账户,明确提出经企业确认及授权后,可将资金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最大化方便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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