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医保政策
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编辑: 医保局 时间: 2024-08-06 18:14:36

  一、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二、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个人账户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等由政府开展的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或本人缴纳参加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等由政府开展的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

  三、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疫苗属于公共卫生范畴,不得用个人账户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