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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新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业务的通知
编辑: 医保局 时间: 2024-06-12 09:57:27

按照《安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关于统模式改革后非市直财政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移交属地管理的通知》文件,安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在原有同城通办和经办业务下沉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新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业务:

1、代缴居民医保费个人账户返还;

2、关系转移(省内、省外)基本医疗保险转出的拨付(账户转出拨付);

3、人员终止参保(死亡)职工个人账户清退拨付;

4、退费返还拨付;

5、网厅业务;

6、关系转移(省内、省外)基本医疗保险转入。

【温馨提示】

原有同城通办和经办业务下沉工作:①单位参保登记、②职工参保登记、③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④单位信息维护、⑤参保人员暂停缴费、⑥灵活就业人员暂停缴费、⑦人员一般信息维护、⑧医疗视同缴费年限认定、⑨在职转退休、⑩死亡人员终止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