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安阳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开始缴费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利民工程,是保障广大城乡居民医疗待遇的重大举措,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都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可选择新生儿本人户籍地或父母一方户籍地、常住地(居住地)、医保关系所在地参保缴费。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可以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进入“新生儿出生”模块,一次申请完成出生登记、参保登记等多个事项的联办。
一、缴费时间。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 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4〕64号)规定,2024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
三、缴费渠道
为方便缴费人缴费,税务部门作为征收机关,提供了线上线下多元化缴费渠道。缴费人可根据个人需要,自主选择渠道,为个人或家人缴费。
(一)线上缴费。
1.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加关注,实名登录后,点击“服务”-“微服务”-“社保费缴纳”-“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办理缴费。
2.通过“支付宝”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社保缴费”,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3.通过“豫事办”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豫事办”,点击“社保缴费”,完成认证后,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4.通过“河南税务APP”缴费。下载“河南税务”APP并登录后,找到“办税”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5.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缴费。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找到“社保费申报”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二)线下办理。
1.持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党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缴费。
2.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龙安区办税服务大厅、龙泉镇办税服务大厅、马投涧镇办税服务大厅缴费。
(三)重要提示。
如果您还未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首次参保),请就近到乡(镇)、街道党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搜索“河南医保”、微信公众号“安阳医保”线上办理。
四、医保待遇
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居民,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和“两病”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
1.普通门诊和“两病”。2025年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乡级医疗机构和村级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202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30元;纳入“两病”保障范围的参保居民,在乡级医疗机构和村级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用药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2025年度限额210元。
2.门诊慢性病。参保居民通过门诊慢性病认定后,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3.门诊特定药品。门诊特定药品有264种,参保居民通过门诊特定药品鉴定后,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特定药品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为80%。
4.住院。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如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如下:
类别 |
医院范围 |
起付标准(元) |
报销比例 |
乡级 |
乡镇卫生院 (社区医疗机构) |
150 |
92% |
县级 |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 (含二级)医院 |
400 |
400-1500元65% 1500元以上85% |
市级 |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 (含二级)医院 |
500 |
500-3000元57% 3000元以上77% |
三级医院 |
1200 |
1200-4000元55% 4000元以上74% |
|
省级 |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 (含二级)医院 |
600 |
600-4000元53% 4000元以上72% |
三级医院 |
2000 |
2000-7000元50% 7000元以上68% |
|
省外 |
2000 |
2000-7000元50% 7000元以上68% |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定额标准为:自然分娩1000元,剖宫产2000元。
最高支付限额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二)大病保险
筹资方式 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居民个人不用缴费。
报销政策 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规定的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药品等限价、限额结算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以下比例报销: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
最高支付限额 大病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五、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居住备案。备案后在居住地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住院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按规定在本市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手续,办理备案、电子转诊后,可实现在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直接结算。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线上备案:跨省异地就医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省内异地就医通过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搜索“河南医保”、微信公众号“安阳医保”备案。
线下备案:住院前或住院七个工作日内到龙安区便民中心医保窗口或各乡(镇)、街道党政服务便民中心医保窗口办理。
六、退费受理
(一)受理范围。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符合退费条件人员持死亡户口注销证明、参加职工医保证明、重复缴费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参保地税务部门办理退费申请,医保部门负责退费。
(二)受理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居民,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发生属于上述受理范围的情况时,可在2025年1月31日前到缴费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费,原则上过期不再受理。
七、注意事项
(一)参保居民在缴费时,务必核对清楚本人参保信息后再完成缴费,如发现本人信息有误(包括基础信息、参保地信息),请就近到医保所或医保中心窗口办理相关变更业务。
(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能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能跨区域重复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通过多元化缴费渠道缴费的居民,应选择本通知“缴费渠道”中列明的官方缴费渠道,谨防上当受骗。
(四)自2025年起,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将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变动待遇等待期,请广大城乡居民连续参保,及时缴费。
八、咨询热线
广大市民可拨打税务部门服务热线咨询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有关问题;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咨询医保政策待遇有关问题。
税务缴费地址及政策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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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网点 |
咨询电话 |
地址 |
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龙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
0372-5950880 |
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 |
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龙安区税务局龙泉税务分局 |
0372-3818192 |
龙泉镇政府北100米路西 |
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龙安区税务局马投涧税务分局 |
0372-3856528 |
龙安区马投涧镇齐村村委会院内 |
医保业务及政策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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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 |
业务办理 |
基本医疗 |
大病保险 |
医疗救助 |
地址 |
龙安区便民中心医保窗口 |
5022863 |
5022230 |
5122556 |
5022188 |
安彩大道和中州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 |
东风乡便民中心医保窗口 |
3169306 |
文明大道和梅东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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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镇便民中心医保窗口 |
3191991 |
龙泉镇龙泉村紫薇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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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投涧镇便民中心医保窗口 |
3932506 |
龙康大道中段产业集聚区西门向西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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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乡便民中心医保窗口 |
5708523 |
马家乡府前路14号人民政府门口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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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应镇便民中心医保窗口 |
5628202 |
善应镇南海大道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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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武办便民中心医保窗口 |
5626455 |
大白线铁道口向南50米路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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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办便民中心医保窗口 |
3912923 |
安彩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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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办便民中心医保窗口 |
5366109 |
安彩大道和铁二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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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办便民中心医保窗口 |
2916031 |
文峰大道与铁四路交叉路口向西200米路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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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州办便民中心医保窗口 |
3912779 |
中州路1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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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村办便民中心医保窗口 |
2744421 |
田村街道办事处郜家庄北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