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区财政局紧紧围绕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这条主线,对标全省先进县区,查漏补缺,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水平,努力打造良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2022—2023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了优秀成绩。
一、着力提升政府采购环节效率
一是通过压减政府采购环节时间,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时间成本。政府采购项目评标结束后当天即时确定成交结果,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即时在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项目在中标公告发布(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完成合同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登陆安阳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备案并公告。采购项目验收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登陆安阳政府采购网进行验收公告。采购人要在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供应商开具发票2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资金支付办理。二是为减少社会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成本,取消了政府采购项目供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三是提高政府采购预付款和首付款比例。为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对于中小企业供应商由原来规定的合同签订后可预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提高到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对于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的政府采购项目,首付款支付比例,由原来的合同金额的30%提高到不低于50%。
二、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一方面,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力度。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从10%提高至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3%提高至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5%执行。另一方面,提高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及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将合同融资指引嵌入到采购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中,搭建银企“桥梁”,使参与政府采购供应商充分知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及办理通道。2022—2023年政府采购合同融资2639.8万元,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下一步,龙安区财政局将继续立足本职工作,脚踏实地的做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我区经济建设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