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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严格“五个有”标准推动生产经营单位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实落细
编辑: 应急管理局 时间: 2025-02-26 15:46:10

  为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参与事故隐患排查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报告事故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事故,我区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五个有”标准,并按照标准开展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切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实落细。

  一是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照《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制度(范本)》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明确目的意义、报告途径、奖励标准、奖励形式、奖励流程等要求,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到查险除患的行动中。

  二是有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要围绕本单位制定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纳入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利用三级安全教育、主题安全日、专题培训、班前会等形式,开展从业人员集中教育培训,重点对报告奖励制度的报告内容、奖励标准、报告流程、公示公告进行专题培训,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三是有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运行台账,如实记录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的时间、具体部位或场所、具体情形和排查、整改及报告奖励等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定期收集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台账建立运行情况。

  四是有公示。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按照“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重大隐患重奖”原则,明确奖励标准,报告事故隐患的从业人员实施奖励情况要定期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本单位制定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长期进行公示。

  五是有亮点。生产经营单位要注重挖掘和总结经验做法,定期表彰先进员工,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充分调动从业人员参与事故隐患排查的积极性,经验做法每季度向区安防委办进行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