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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乡村振兴局
编辑: 乡村振兴局 时间: 2023-07-18 17:03:45 浏览 人次

  龙安区乡村振兴局于2021年6月17日挂牌成立,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按照中央、省、市要求,龙安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龙安区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相关具体工作。目前,由于“三定”方案未明确,仍沿用原区扶贫办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区扶贫开发工作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研究拟订贫困退出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工作。

  (三)统筹协调行业扶贫工作,动员组织推动社会扶贫工作,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扶贫工作。

  (四)参与制定全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检查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指导全区扶贫开发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乡村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监督、考核、评估,指导项目库建设。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开发产业相关政策,协同推进金融扶贫工作。

  (六)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农村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负责组织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七)负责组织全区脱贫攻坚业务指导工作。

  (八)负责全区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脱贫攻坚督查工作。

  (九)参与开展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机关支部)。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承担机关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扶贫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区脱贫攻坚业务指导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脱贫攻坚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项目规划股。负责组织拟订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减贫标准的制定和目标任务分解;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日常管理(监督、验收、指导等);负责指导县级扶贫项目库建设;负责全区扶贫对象档卡管理;负责全区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扶贫统计信息工作;参与开展区域性扶贫开发和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起草扶贫开发相关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指导实施扶贫改革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开发产业相关政策,负责重大产业扶贫工作的协调推进;协同推进金融扶贫和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三)社会行业扶贫股。负责全区行业扶贫工作;协调推动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协助做好行业部门的相关考核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扶贫工作; 负责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开展扶贫济困活动;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扶贫、结对帮扶、对口帮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驻村帮扶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扶贫社会团体工作;负责区级领导联系贫困村服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门户网站管理、舆情监测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农村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负责组织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负责全区扶贫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农村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负责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的办理及重点事项的核查工作;负责受理基层群众咨询;负责群众服务平台和举报投诉机制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乡村做好扶贫信访和咨询服务工作。

  三、办公地址

  安阳市梅东路南段龙安区政府3楼东

  四、联系方式

  0372-5022739

  五、负责人

  党组书记、局长  殷瑞鹏

  六、工作时间

  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8:3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