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
2、参与起草区级审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
3、向中共安阳市龙安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审计重大事项。
4、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有关处理处罚建议。
5、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
6、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加强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应用的相关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审计股、法规股。
三、办公地址
安阳市龙安区政府大楼210室
四、联系方式
0372-5022729
五、负责人
党组书记、局长 张玉军
六、工作时间
夏季 8:30-12:00,14:30-18:00
冬季 8:30-12:00,14:0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