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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
编辑: 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 2024-07-15 09:26:42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托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抓好属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动落实工作。

  (二)拟订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现场生态环境执法和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

  (四)参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实施。

  (五)负责辖区内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六)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七)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现场监督管理。

  (九)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行政许可工作。

  (十)承办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环境应急管理股)、人事股、财务审计股、法规股、宣传教育股、水生态环境股(自然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股、土壤生态环境股(固体废物和化学品股、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股)、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审批服务股)、综合科技监测股、移动源污染监管股、综合股。

  三、办公地址

  安阳市龙安区文明大道西段347号

  四、联系方式

  0372-5022901

  五、负责人

  党组书记、局长 刘海军

  六、工作时间

  夏季 8:30-12:00,14:30-18:00

  冬季 8:30-12:00,14:0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