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的优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河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暂行办法》(豫自然资办[2022]9号)相关规定,经河南省第一地质大队有限公司现场调查核实认定:位于马家乡岭头村的泥石流隐患(编号LAQ-NSL-01),符合核销条件。龙安区矿产资源工作服务中心审查后同意核销。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龙安区矿产资源工作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