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规定,我区从2024年2月18日开始,对全区劳务派遣单位进行2023年审工作。共有18家机构参加年审,经对机构提交年审材料书面审核,17家机构提交的年审材料符合规定要求,批准年审通过,现将年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0372—5022690。
劳务派遣年审公示表.xlsx
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