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2021年1月13日拟对《安阳市龙安区两库一泉区域基础设施改善和生态修复项目环评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 |
安阳市龙安区两库一泉区域基础设施改善和生态修复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阳市龙安区 |
建设单位 |
龙安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南海泉涌区、小南海水库区及环彰武水库绿道3个区域的景观工程及基础设施工程的提升改造。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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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 (1)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路面工程沥青烟及污泥散发的恶臭气体。采取洒水抑尘、运输车全封闭防渗漏,避免抛撒等污染防治措施,可将施工期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减至最低。施工过程中通过强化清淤作业管理,定量投加消石灰,保证清淤设备运行稳定,可减少清淤过程臭气的产生。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底泥废水和生态修复工程搅动废水。生活污水建立临时旱厕经定期清掏用于肥田。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清淤底泥处理后的尾水用于施工洒水降尘。搅动废水经自然沉淀后,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3)噪声: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噪声的工序为施工机械噪声。在采取合理选择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大型载重车辆在进出施工场地及运输途中应限制车速等措施后,各阶段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并且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而结束。 (4)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底泥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部用于工程填方,不外排。清淤底泥经干化达标后作为园林绿化、生态护坡等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生态影响为清淤工程引起的环境变化会直接影响到水生生物的生存、繁殖和分布;工程施工扰动、破坏一部分地表植被等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对周围景观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随着生态净化工程的实施,临时通行场地的植被恢复,本项目周边的生态环境将得到改善。 2、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为入园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汽车尾气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小南海水库区和彰武水库区公厕配套设置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肥田;小南海涌泉区生活污水经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标准后用于绿化,不外排。 (3)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噪声通过绿化、设置限速禁鸣标记以及加强管理等方式后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工程运行期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主要是人为因素对附近水域的干扰,人为影响因素主要来源于运行期的游客增多,游客驾驶交通工具、生活垃圾丢弃及生活污水的排放可能会对水生生物造成一定干扰,只要管理得当就不会对水生生物产生直接伤害,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较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5092262
通讯地址:安阳市龙安区便民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