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区人社局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各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主动创新社会保障新思路,大胆探索优化服务新举措,全面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强化岗位责任制和绩效目标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实现了工作新突破,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
机构人员情况:行政事业编制共130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125名,在职人员104人,退休11人。
年度主要任务:围绕全区发展的总目标,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不断引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创业者有平台、就业者有岗位,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持续增收,人才队伍不断优化,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的工作目标,全力创优全区发展社会环境,助推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部门单位构成
我局内设十个二级机构。安阳市龙安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安阳市龙安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障中心、安阳市龙安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安阳市龙安区就业和再就业办公室、安阳市龙安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安阳市龙安区人才市场、安阳市龙安区人事争议仲裁院、安阳市龙安区劳动监察大队、安阳市龙安区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安阳市龙安区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三、预算收支增减说明和机关运行说明
我单位收入与支出持平,2017年财政拨款124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41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项目支出11783万元。“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本年无会议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预算政府采购3-5次,首先医保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和社会医疗保险中心需采购办公桌椅、电脑设备等国有资产,其次,筹建人事争议仲裁院,按照上级要求需采购办公桌椅、电脑设备等国有资产。预算25万元左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无需填报。
六、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4)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8)其他××支出(项):……。
……。
9、“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名词解释,由预算部门根据需要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