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安区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编辑: 审计局 时间: 2018-12-18 09:08:52

  关于龙安区2017年度区级预算

  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8月31日在安阳市龙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审计局局长 王艳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规定,区审计局对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今年的审计工作牢固树立“科学审计,依法审计,客观求实”的理念,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对在预算执行、地税征管、专项资金、政府投资等方面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区级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55390万元,经人大常委会调整为55398万元,实际完成5539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口径增长12.6%。2017年上级补助收入49920万元,一般债券收入7408万元,调入资金17831万元,2017年全区财政总收入130557万元。上解上级财政支出17035万,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40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万元,2017年全区实际可用财力为109106万元。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3851万元,经人大常委会调整为109106万元,实际支出1091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0.9%。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26000万元,经人大常委会调整为15096万元,实际完成1509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961万元,经人大常委会调整为11246万元,实际完成1124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专项资金长期滞留或闲置4845万元

  1.经查阅2017年总预算其他应付款明细账发现,2016年以前年度应拨未拨预算指标共计1468.57万元,其中:义务教育专户780.8万元,社保专户7万元,支农专户680.77万元。

  2.基建专户提供资料显示:商都路建设、2012年土地整理第二批等16个建设项目,截止到2017年12月底共结转资金2680.40万元。义务教育专户:2014年中央校舍维修(第一批)等5个项目,截止到2017年12月底共结转资金696.03万元。以上资金共计3376.43万元,闲置超过两年以上,未能及时发挥使用效益。

  (二)预算编制不科学,科目调剂幅度大

  根据财政局提供决算报表发现,部分预算安排支出事项金额与实际支出金额相差较大,科目间调剂幅度较大,如:2017年预算安排组织事务支出1786万元,实际支出145万元,调减1641万元,调减率92%;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服务支出5201万元,实际支出16915万元,调增11714万元,调增率225%。

  (三)支出进度不均衡

  区财政年末支出数额较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12月支出55373万元,占全年支出109106万元的50.8%,年度内预算支出不均衡。

  (四)预备费安排使用不合理

  区财政局提供的指标文等会计资料显示2017年预备费支出总计801.92万元,其中492.18万元用于列支部门办公经费,安排和使用明显与规定不符。

  (五)应销未销财政专户

  财政局国有资产专户、债券专户、农发基金专户等11个财政专户2017年应销未销,其中:正常使用6个,长期不发生业务5个。

  (六)长期挂账

  2017年预算外资金专户代管资金5年以上共计2028.12万元;应收款5年以上共计8059.66万元;暂存款5年以上共计22541.90万元。

  2017年财政局总预算帐其他应收款挂账5年以上10095.72万元。

  (七)应缴未缴预算收入

  1.预算外资金专户账面显示,2017年末预算收入累计结存45万元未上缴国库。

  2.国资办账面显示,2017年取得资产处置收入138.4万元,上缴国库21.9万元,截止2017年底累计144.34万元(含期初27.84万元)未上缴国库。

  3.核算中心账面显示,截至2017年底收利息收入共计16.56万元挂暂存款;2017年9月入股分红27.61万元,作其他收入。以上共计44.17万元,核算中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

  截止审计时,以上三个问题已整改。

  (八)向非预算单位拨款

  经查总预算会计帐,2017年向下列非预算单位拨款共计882.92万元,其中龙安区国税局500万元、地税局350.92万元、质监局32万元。

  (九)财政资金入股安阳市城市信用社手续不完备、会计核算不规范

  经对2017年核算中心账面入股分红27.61万元收益的延审审计,发现该资金为2006年4月区财政向安阳市城市信用社入股300万元的入股分红,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实,该股金未做长期股权投资记账,而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列支。

  (十)应配套未配套资金62.1万元

  [2017]335号文应配套未配套区级农村公路养护项目补助资金62.1万元。

  三、税收管理审计情况

  (一)少征税款17.44万元

  2017年安阳市邓氏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收预售商铺款302.65万元,应预缴而未预缴土地增值税12.97万元;2017年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职工宿舍房产原值532.1万元,应缴未缴纳房产税4.47万元。以上两项少征税款18万元。审计后已全部补交。

  (二)预征税款21.67万元

  安阳市湖波熟料有限公司2017年11月预交2018第二季度土地使用税21.67万元。

  (三)多征税款22.74万元

  2017年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全年应缴纳土地使用税88万元,实际缴纳土地使用税 111万元,多缴纳土地使用税22.74万元。

  (四)征收税款不及时8.21万元

  安阳市联发包装有限公司 2018年6月缴纳2017年度房产税4万元;安阳市翔宇车业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4月缴纳2017年下半年土地使用税4万元。以上两项征收税款不及时8.21万元。

  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通过对财政局、卫计委、交通局3个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发现这些部门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程度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高,违规问题明显减少,“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基本规范,持续压减,但个别部门和所属单位预算管理还不够严格,部分事项处理还不够规范,主要是:

  (一)一把手分管财务工作

  财政局、卫计委、交通局的一把手均直接分管财务工作。

  (二)长期挂账

  截止2017年底,财政局机关账其他应收款长期借款5.08万元,未及时进行清理。

  交通运输局二级机构龙安区农村公路管理所,2017年底其他应收款—马投涧与老路衔接工程款20万元,资金挂账2年以上;其他应付款—安阳市公路桥梁工程处(北大岷桥)17万元、许昌市市政实业有限公司6万元共计23万元,资金挂账5年以上。

  (三)超预算支出

  卫计委2017年预算支出3488.16万元,实际支出3907.63万元,超预算支出419.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392.17万元,项目27.3万元)。工资福利超支部分为2017年因区划调整增加的安阳县调入人员经费支出。

  交通运输局二级机构龙安区农村公路管理所2017年预算安排行管费191.6万元,实际支出229.44万元,超预算支出37.84万元。超支部分为2017年因区划调整增加的安阳县调入人员4人的经费支出。

  (四)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龙安区农村公路管理所2017年安防工程项目,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五)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超预算1.75万元

  卫计委2017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8.4万元,实际支出10.15万元,超预算支出1.75万元。

  (六)资金闲置76.14万元

  卫计委妇计中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三项经费结余70万元,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能力建设等三项经费结余6万元,合计76万元,闲置两年以上。

  (七)部分原始凭证不完整

  经抽查,卫计委2017年8月、9月凭证购食品慰问贫困户支出0.1万元、0.2万元;疾控中心2017年9月凭证支出福利费慰问退休人员0.4万元,以上3笔均无慰问发放名单。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7年,对74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工程造价结算审计,送审总金额3147万元,审定金额2691万元,审减额456万元,审减率达到14.49%,促进了项目规范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详见附表)

  六、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一)资金分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

  2016年龙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结余55.85万元,闲置一年以上,占当年补助资金的46.2%。系经审核多数危房级别低于申请补助级别及清退不合格改造户所致。

  2. 未及时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35.52万元。2017年,龙安区政府收到上级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35.52万元未发放,系当年已完成的90户农村危房改造尚未验收完毕所致。

  (二)工程监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监理单位利用相同监理人员谋取同一项目的不同标段中标

  龙安区西南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分5期进行监理招标。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现场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作为第1期和第2期监理中标单位,河南博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派驻项目的14人(含总监)中有13人重复,而第1、2期项目均于2016年4月开工。作为第4期和第5期监理的中标单位,河南国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派驻项目的15人(含总监)中有14人重复。而第4、5期项目均于2016年12月开工。

  2.监理单位违反合同变更监理人员

  龙安区西南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现场监理人员与中标单位承诺监理人员不一致。

  项目施工期间,经建设单位同意,第1期监理人员由14人变更为9人后又自行更换7人,第2期监理人员由14人变更为10人后又自行更换5人。第3期监理中标单位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实际现场监理人员9人(含总监),与建设单位同意变更后的监理人员9人完全不符。第4期监理和第5期监理中标单位均为河南国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投标文件中承诺项目监理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15人。第4期现场监理人员8人,只有3人与承诺派驻监理人员相符,其余人员全部更换(含总监);第5期现场监理人员6人,只有3人与承诺派驻监理人员相符,其余人员全部更换(含总监)。

  (三)安居住房动态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城镇住房保障动态管理不到位。其中:1户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但未按规定退出,违规享受廉租补贴0.312万元;4户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但未按规定退出,违规享受廉租住房4套;2户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但未按规定退出,违规享受公共租赁住房2套。

  七、审计建议

  1.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加大对预算执行的监管。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预算安排时要充分考虑结转结余和政策变化实际情况,避免资金闲置沉淀,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开支,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三是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绩效评估机制,推动财政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2.加强财政专户和国库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专户与国库之间的资金调度。对专项资金坚持集中管理、突出重点、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滞留闲置,及时下拨项目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建立财政暂付款、暂存款定期清理机制。对长期挂账要定制度、建台账,采取收回和处理措施,建立借款收回保证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借款资金安全。

  4.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加大工程质量监管力度,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

  5.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建立完善税源管理联动机制和税收协作控管制度,挖掘各方增收潜力,同时要坚持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并重,增强我区财政保障能力,实现经济和财政收入协调稳定增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适应审计工作新常态、新要求,不断创新审计工作新方法、新手段,进一步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诚恳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审计监督的水平和质量,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审计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