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龙安区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9日
(本文有删减)
龙安区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根据《河南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安阳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策措施
(一)推动财政政策落地见效
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兑现工作力度,在严格落实上级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政策基础上,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及时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税务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2.落实好省政府关于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50%的幅度减征“六税两费”。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4年12月底前
3.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4.对下达的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及时拨付,充分保障退税资金需求。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5.加强退免税风险防范,紧盯“恶意造假、团伙骗税”,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6.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切实加快支出进度。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7.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8.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加强资金调度、库款保障,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9.抓紧完成2022年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任务,按2022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使用的要求做好安排,并尽快将资金拨付到项目。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年8月底前做好安排并尽快拨付到项目
10.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区财政局会同区金融服务中心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服务,加强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1.制定全区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常态化制度、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月调度制度、使用管理督导核查制度,持续谋划储备符合条件的项目,依规加快推进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按要求报送推荐项目,及时做好已安排发行项目进展情况调度。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2.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3.政府采购工程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按照统一质量标准,2022年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4.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及5个特困行业缓缴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政策延至2022年年底,扩围政策按省规定执行。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社会保险待遇发放。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5.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按照上级部署,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最高提至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6.落实国家、省、市社保补贴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并按照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7.建立全区“四上”企业培育库,分行业、分类别明确入库标准。培育库企业享受培育扶持奖励政策,重点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市级产业政策、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等专项(奖励)资金及贴息资金扶持项目;对培育库中成长性好的企业,协调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在用地、用工等方面优先享受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2022年7月底前
18.新入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规模以上重点服务业企业,按照区级实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较上年度新增额(补缴税款除外)的20%,补贴企业用于技改、贷款、经营等。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2年7月底前
(二)推动金融政策落地见效
19.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交通运输企业、货车司机、快递人员等特殊群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年底。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20.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协调引导银行金融机构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并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金融机构认定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21.用足用好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加大对涉农、小微、民营领域信贷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22.协调银行机构推出普惠信贷产品,为制造业、农业、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物流、住宿餐饮等行业注入金融活水,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23.在农村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三级信用评定工作,推行整村授信,为农村特色产业提供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24.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和小微企业,鼓励阶段性采取下调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等方式,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25.配合实施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行动,落实“绿色”通道政策,落实上市奖补政策,推动优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深化“百舸竞帆”行动,力争2022年新增上市公司1家。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26.配合实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并购重组,产业整合提质增效,充分利用增发、配股、可转债等方式实现再融资。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27.配合开展“豫见北交所强化资本极”专项活动,推动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赴北交所上市融资。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28.组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围绕科技创新、新型城镇化、灾后重建、水利、公路物流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合作,加大中长期融资服务力度。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29.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金融供给,合理安排授信期限、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持续加大制造业等重点领域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保障重大建设项目资金需求。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30.加快建立项目储备机制、融资对接机制、跟踪服务机制,为我区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31.积极开展地方政策性金融业务,落实风险补偿、特色监管等支持政策,为科创企业提供低利率、弱担保、长周期的金融产品。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32.加快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引导培育库内企业积极进行“专精特新”企业认定。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金融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三)推动稳投资政策落地见效
33.推进南水北调西部调水、城乡一体化供水等骨干水利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34.完成洪河龙安区段防洪整治工程,全面提高防洪安全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35.协助省市完成安新高速安阳段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宝贺路东段、乡村振兴示范路等交通项目建设,新增完成一批新改建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农村危桥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36.鼓励支持民间资本灵活运用PPP、资产证券化、基础设施REITs等方式参与投资,提高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的便利程度,鼓励回收资金用于新的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37.落实中央、省、市资金支持政策,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积极争取设备、软件实际投资方面的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38.探索建立与省级扶持企业技术改造相衔接的扶持政策,力争全年技改投资增长28%以上,力争实现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39.实施制造业投资提升工程,分行业建立亿元以上制造业重点项目清单,完善领导项目分包制度,加快建设三新产业园药用玻璃拉管生产、上海犀重新能源专用车等重大项目。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40.全面推行“承诺制+标准地”改革,力争拿地即开工。积极盘活存量土地,2022年消化批而未供存量土地750亩以上,集中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41.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工作,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减轻企业发展负担。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42.梳理用地需求,通过积极争取计划用地指标和购买B类复垦券等途径,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加快项目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四)推动促进消费政策落地见效
43.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冲击严重的行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44.配合上级开展“河南人游河南·河南人爱河南”惠民消费活动,推动景区严格按照“预约、错峰、限流”要求有序开放。积极参与第三届“遇见最美安阳”短视频大赛等活动,联合景区谋划和开展“金榜题名中高考学子免门票”等景区优惠活动。
责任单位:区文广体旅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45.组织昆玉山景区、洹河峡谷景区举办红叶节、菊花节等活动,推进旅游+研学,申报创建全省乡村旅游特色村,推动乡村旅游发展。
责任单位:区文广体旅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46.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在省定80%暂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至100%。
责任单位:区文广体旅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47.开展龙安区2022年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区财政出资150万元用于促进汽车消费,对汽车(乘用车)的补贴分三档: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机动车和新能源汽车的车主,车价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每辆车可使用2000元额度消费券一张,车价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每辆车可使用4000元额度消费券一张,车价20万元以上每辆车可使用6000元额度消费券一张,发完为止。龙安区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可与安阳市汽车销售补贴活动叠加享受。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年7月15日前
48.开展龙安区2022年家电消费补贴活动,区财政出资50万元用于家电消费补贴活动,消费补贴以家电实际开具发票金额的10%进行补贴,发完为止。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年7月5日前
49.开展龙安区2022年培育库企业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区财政出资50万元用于促进培育库企业汽车消费,对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共分三档:车价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汽车(乘用车),每辆车给予4500元补贴;车价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汽车(乘用车),每辆车给予7500元补贴;车价20万元(含)以上的汽车(乘用车),每辆车给予11500元补贴,发完为止。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年7月5日前
50.开展龙安区2022年摩托车消费补贴活动,区财政出资30万元用于促进摩托车消费,消费补贴以摩托车实际开具发票金额的1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0元,发完为止。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年7月5日前
51.跟踪落实减征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52.扩大汽车后市场消费,对二手车经销法人销售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53.扩大成品油消费,开展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夜间加油降价优惠活动。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时序进度:2022年9月底前
54.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加大政策支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一个上行(农产品上行)”和“三个下沉(供应链下沉、物流配送下沉、商品和服务下沉)”,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品牌品质消费进农村。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五)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政策落地见效
55.促进房地产消费,对因疫情原因无法及时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特殊困难群体,落实延期偿还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56.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加大对经营稳健、风险可控房地产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对建筑施工企业给予必要流动资金贷款支持,不盲目“一刀切”抽贷、压贷、断贷。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57.积极处置问题楼盘,坚持控新治旧,防止房地产领域风险向金融和财政领域传导。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58.对30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竣工联合验收,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消防验收(或备案)、建设工程档期初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并联,实行“一口受理、限时办结”。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59.加快推进2022年度1198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积极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债发行、申报相关工作。鼓励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对列入我区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给予融资支持,支持发行棚改专项债。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六)推动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落地见效
60.在前期下达334万元补贴的基础上,再次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50万元,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年7月底前
61.落实粮食补贴政策,精心组织粮食市场化收购,配合上级做好政策性收购,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62.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加强耕地地力保护,筑牢粮食生产根基。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63.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进一步提升农机装备现代化水平。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年10月底前
64.对煤炭生产企业实施分类指导、精准服务,主动提供环保技术帮扶,对符合环保要求的不采取限制性环保措施,推动煤矿项目释放产能。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序进度:2022年9月底前
65.协调推动保供煤矿手续快办理,在确保安全生产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井工煤矿项目释放产能。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分局、矿管中心
时序进度:2022年11月底前
66.加快推进大唐35MW、广润35MW、天润25MW风电项目建设,确保第三季度全部完成并网发电。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67.增强煤油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积极推动银企对接,引导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用好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加大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七)推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落地见效
68.坚持平时能防、疫时有备,建立常态常备、平急转换、平台调度、专班保障等工作制度,实体化运行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文化旅游、重点项目、防疫保障等领域专项工作组。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广体旅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69.利用省“四保”(保生产经营、保物流畅通、保政策助力、保防疫安全)白名单企业(项目)运行调度平台,落实省分行业(领域)出台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保障办法,建立“白名单”制度,确保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企业正常生产、项目正常建设、商贸正常经营、物流正常配送,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健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70.继续落实好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政策,对第二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10万元,对第二季度满负荷生产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20万元,奖励资金由省级和属地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担。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年8月底前
71.对企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闭环管理等支出进行补贴,区财政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用于企业防疫支出补贴。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卫健委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72.在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支持400万元以下的政府工程项目原则上由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承建,依法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73.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接区内企业,扩大“复工贷”产品的覆盖面,帮扶企业渡过难关。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74.支持外贸企业发展,指导辖区外贸中小企业做好“出口信保资金”与“中小开资金”申报工作。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75.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起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对存在转租情形的房屋,要将国有单位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3年6月底前
76.引导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自愿适度、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承租农村集体资产、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主体减免部分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出租租金。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77.对减免租金的各类出租人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银行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人提供贷款延期、宽限期及续贷、减费让利等优惠政策,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金融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78.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鼓励银行加大贷款投放力度,采取下调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扩大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探索开展景区、文体设施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和文旅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动产抵押贷款。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79.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结合实际依法制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80.落实小微企业信用修复救济机制,帮助指导失信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81.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政策措施,配合上级设置交通运输“四保”白名单企业高速路口专用“绿色”通道。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82.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的货运车辆,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要求。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83.严禁各乡(镇)、街道硬隔离县乡村公路,不得以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为由限制车辆和司乘人员通行。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84.深化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加强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产业创新平台建设。2022年年底前实现5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85.落实长三角地区货物运输“直通车”制度,专案专班保障与长三角地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86.“一企一策”协调解决链主企业和重点企业关键原辅材料采购、零部件配套、设备运输、资金等问题,以点带链、以链带面确保产业循环顺畅。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序进度:动态管理、持续推进
87.支持龙头企业构建本地产业链生态体系,常态化开展域内产业链企业和产品对接,带动域内配套企业协同发展,提升产业链配套水平。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组织参与市里举办的产销对接活动
88.强化重点行业运行监测,建立问题预警机制,及时处置潜在风险。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序进度:2022年7月底前建立完善工业经济运行调度机制
89.持续推进工业企业“三大改造”,开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活动,完成技改示范项目9个。抓好2个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力争新增上云企业50家以上。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90.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与寄递物流融合发展,积极申报示范性乡镇物流综合服务站,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年10月底前
91.全面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农产品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等建设,提升农贸市场、菜市场“最后一公里”惠民功能。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92.加快落实2022年度全省重大外资项目推进计划,争取龙头型、基地型项目落地。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93.鼓励存量外资企业使用境内利润增资或新设企业,对新设(含增资)外资项目(不含房地产业、金融业),积极争取省级奖励资金。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94.积极开展“稳外资”工作。强化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全流程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95.设立外商投诉中心,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机制。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八)推动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地见效
96.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坚持“一人一岗、一人一策”精准服务,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严格落实省、市“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基层岗位招募工作,加大事业单位招聘力度。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97.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劳务协作和信息对接,结合“豫见·省外”系列活动,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服务,确保全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0人。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98.积极将我区各行业招工信息和企业用工需求与上级职业介绍中心、零工市场对接,通过线上线下形式举办灵活就业专场招聘,加大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岗撮合对接力度。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99.围绕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建设人力资源品牌培训示范基地,落实相关奖补政策。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00.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引导各类培训主体利用疫情“空档期”,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培训,重点组织停工待岗职工参加在岗转岗技能培训,确保全年各类职业培训6930人次、新增技能人才569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375人。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01.加大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城镇失业人员技能的培训力度,按规定给予技能培训补贴。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02.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从业人员,可由本行业、本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牵头,以单个企业名义申请组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03.加大返乡下乡创业就业力度,加强返乡下乡示范性创建政策宣传,严格按照“三个办法”文件规定,推荐打造一批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2022年10月底前
104.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落实维护大龄农民工就业权益政策。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05.做好常态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持续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活动,强化人岗供需匹配,实现市场主体恢复和就业增加双促进。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06.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宣传力度,实现全区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00万元。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07.落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全额贴息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08.用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政策,做好脱贫人口、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一对一”帮扶救助工作。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09.实施龙安区“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扩面增量版,多维度拓宽政策覆盖范围,提升人才专员服务效能。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10.全年新增人才周转房300套,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70人以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11.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2022年度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12.用好中央、省、市下拨我区的678万元救助补助资金,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手中。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工作,按规定为低保人员增发生活和价格临时补贴,精准做好需要救助保障的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针对性帮扶。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应急局、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九)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113.牢牢守住长周期不发生规模性疫情反弹的底线,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犹豫不动摇,落实“四方责任”和“四早”要求,坚持常态常备、科学精准、防线前移、关口内置、划小单元、群防联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进集中隔离点建设。
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14.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完善应急指挥体系,查漏补短完善应急预案,抓住紧急避险、紧急抢险两个关键环节开展演练,对汛情雨情险情提前三天研判,应急抢险提前两天预置力量,应急避险提前一天完成转移,坚决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底线。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15.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严格落实金融机构和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金融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提升科学监管水平,盯紧高风险机构、重点人员,补齐监管短板,扎牢监管笼子。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16.督促企业切实承担自救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化解方案,盘活存量资产,把风险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17.坚决兜牢财政风险底线,切实保障“三保”支出。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18.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聚焦燃气、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时序进度:2022年10月底前
119.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2022年9月底前完成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2022年9月底前
120.扎实推进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21.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入推进“打非治违”。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22.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二、组织实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各部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坚定扛实稳住经济大盘政治责任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正视严峻经济形势,咬定目标不放松,坚定信心不动摇,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和超常规的执行力推动各项稳增长举措快落地、早见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强化组织实施。健全完善“明责、履责、督责、追责”闭环落实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实行定期调度,确保政策取得实效。区有关部门要做好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业务指导、跟踪服务工作,出台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合力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三)确保政策落地。各乡(镇)、街道、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一揽子政策措施与“万人助万企”“三个一批”“四个拉动”“五链耦合”等结合起来,确保政策措施精准直达企业、强力护航项目,高效赋能产业、温暖惠及民生、兜牢安全底线。区政府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各部门政策落实和配套情况进行督导服务,及时了解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