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推广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以来,龙安区落实落细机制运行,以奖励机制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主动查找身边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做到事故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
一是精心谋划,明确“五个有”标准。区安防委办结合我区具体情况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制度(范本)、公示牌和“五个有”标准(有制度、有培训、有落实、有公示、有亮点),并督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区安防委办进行培训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更好理解政策、更快落实机制。
二是条块结合,推动内部奖励落实。我区采用条块结合的方式推进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实,行业属性明显的生产经营单位由有关行业部门负责,其它行业属性不明显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属地负责,确保机制运行全覆盖。目前,我区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共965例,落实奖励金额9.4万余元,切实激发了从业人员主动查险除患的能力。
三是挖掘经验,示范引领促进提升。区安防委办充分挖掘典型案例,用身边的典型案例作为示范,引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真运行、真奖励,切实将“要我负责安全”的错误思想转变成“我要负责安全”的正确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