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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任务(任务序号13)验收公示
编辑: 城管局 时间: 2024-05-30 17:48:18

  按照《关于对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交办整改任务开展销号存档工作的函》,现将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第13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9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咨询、投诉。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回复。

  联系地址:龙安区城管执法局 电话:0372—3175000

附件:关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任务第13项整改情况公示.doc